为了鼓励和表彰2020-2021年度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出贡献的心理委员和心理健康学生干部,经个人申请、学院初评、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评委认真评审,现将十佳心理委员和十佳心理健康学生干部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6月21日—6月2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向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映。电话:0851-88510436。
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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