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和表彰2020-2021年度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出贡献的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各学院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教师,经个人申请、学院(部)初评和推荐、学生处组织评委认真评审,现将贵州财经大学2020-2021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6月30日—7月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署真实姓名)向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映。电话:0851-88510436。
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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