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贵州省高校心理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审定等环节,拟推荐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李丽作为贵州省高校心理名师工作室人选上报,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1月18日-11月20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署真实姓名)向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映。电话:0851-88510436。
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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